欢迎光临海南恒鑫拍卖有限公司!
搜索
location : 首页 /
海南省公安厅依申请公开流程

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,本机关将按照《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。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(一)公开范围

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

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,本机关不予公开。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,可以予以公开。

(二)受理机构

   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:省公安厅行政审批办;受理时间:工作日办公时间;联系电话:0898-65203008;传真号码:0898-65203142;通信地址: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审批办窗口。邮政编码:570204。

(三)提出申请

   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,应当填写《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见附件,以下简称申请表)。《申请表》复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。

1.信函申请。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,信函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。

2.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省外事侨务办秘书行政处,当场提出申请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,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,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。

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

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
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
(四)申请处理

本机关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
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
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机关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
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下图: